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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涉刑的代表人 怎么还能安稳当老板?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9/1/4 0:50:57 人气: 标签:企业法人信息平台

  苏报公益守护专讯(记者 赵晨民)近期,姑苏区一家知名连锁企业的代表人因醉驾受到刑事处罚,但企业并未按照法律变更代表人。此类“问题老板”因各种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而继续担任代表人的现象并非个案。作为“公益守护联盟”的有益补充,姑苏区人民检察院与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手建立“企业法人诚法信息平台”,通过该平台,检察机关将加大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相关线索的力度。

  据悉,段曦打谢娜从2016年至今,姑苏区范围内共有7名企业代表人因醉驾受到刑事处罚。检察机关发现,今年一名企业代表人因醉驾受到刑事处罚后,却依然担任企业代表人。根据《企业法人代表人登记管理》,企业代表人涉嫌犯罪的,从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起即不得继续担任代表人。同时,根据不同犯为,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五年的,不得担任代表人。

  对于企业来说,一旦出现“问题老板”,应在期限内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企业代表人,逾期未申请变更的,由企业登记机关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罚款、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执照等相应处罚。如果行政机关没能及时掌握信息,有可能影响这一执行到位,进而影响法律对当事人及其他企业代表人的威慑力。

  姑苏区人民检察院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检察部副主任姚莉介绍,企业代表人违法犯罪,在一定程序上反映了其法律意识淡漠、守法意识不强,由其代表企业进行运营决策,有可能危害企业的正常经营,还可能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甚至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公共利益的代表,有必要与行政机关主动对接,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据此,对于知名连锁企业存在“问题老板”的情况,姑苏区检察院向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依法督促市场监督部门履行监督管理企业法人和代表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职责。

  本文由来源于财鼎国际(www.hengpuna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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