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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万科和新辉裕祥为合肥新辉借款提供的公告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1-2 12:01:00 人气: 标签:合肥万科新闻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公告编号:〈万〉2017-122

  为满足合肥中央公园项目开发的需要,操作该项目的合肥新辉皓辰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辉”)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借款。合肥新辉裕祥房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辉裕祥”)持有合肥新辉40%股权,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合肥万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万科”)持有新辉裕祥100%股权,新辉裕祥将持有的合肥新辉40%股权为有关借款提供股权质押;合肥万科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范围为该笔借款的全部债务余额的40%,股权质押与的范围合计不超过全部债务余额的40%。

  新辉裕祥董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有关事项,合肥万科董事会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有关事项。由于合肥新辉资产负债率超过70%,新辉裕祥股东会、合肥万科股东会也审议通过了有关事项。

  公司股东: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成都璟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合肥新辉裕祥房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合肥新辉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24,337.1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23,336.3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000.72万元。2016年11-12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72万元。截止2017年9月30日,合肥新辉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66,805.2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66,469.2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36.02万元。2017年1-9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4.5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64.70万元。合肥新辉向光大信托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借款,以合肥新辉名下合肥中央公园项目土地面积为16.1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除此之外,该公司不存在其他、抵押、诉讼事项。

  合肥新辉向光大信托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合肥新辉股东新辉裕祥以所持合肥新辉4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新辉裕祥股东合肥万科就合肥新辉该笔借款按40%的股权比例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股权质押与的范围合计不超过全部债务余额的40%,即金额不超过4.8亿元,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合肥万科和新辉裕祥为合肥新辉有关借款提供公司权益比例的连带责任及股权质押,是为了加快合肥中央公园项目的开发。合肥中央公园项目I地块处于在建状态,项目进展顺利。合肥新辉经营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在合肥万科和新辉裕祥提供的同时,合肥新辉的另一股东成都璟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合肥新辉有关借款按照60%比例提供,行为对合肥万科和新辉裕祥公平对等。

  有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余额为人民币337.76亿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9.77%。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余额人民币315.29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余额为人民币22.47亿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公司亦无逾期和涉及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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