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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控股:关于对大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的补充公告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6-5-30 21:04:38 人气: 标签:股票相关书籍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6-23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大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与广发银行就为中再资源后续综合授

  信业务签署了《最高额合同》。广发银行就该事项对公司提起了

  诉讼。

  ●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自查,合同存在瑕疵,未能真实反映公

  司签署合同的真实意愿。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待诉讼结束后确定。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

  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

  措施的决定书》(【2016】3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并披露了《大

  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大连证监局

  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的公告》(临 2016-21 号)。公司现就决定书中提

  及的重要合同没有履行公司内部应有的审批程序即进行了盖章签署

  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公司大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金

  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资源”)向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宣武门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了 1.5 亿元

  额度的综合授信,双方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签署了上述综合授信合

  同,该综合授信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到期。中再资源为了该笔综合

  授信业务续做,广发银行要求上市公司为中再资源后续综合授信业务

  提供,上市公司有意向为中再资源的后续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根据公司以往实际操作情况以及配合银行内部审批流程,公司向广发

  银行先提供了其所需的审批资料(协议,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签

  署),待银行确认放款,并待中再资源的后续综合授信业务取得广发

  银行的批复后,确认该事项成立,公司将根据相关对外的规

  定,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广发银行把上市公司列为第三申请人就上述事项向市第四

  中级提起了民事诉讼,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到应诉

  通知书,并于 2016 年 3 月 7 日收到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大连

  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就中再资源共计 153,293,079.55

  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目前,该诉讼处于管辖权阶段。同时,

  广发银行就上述事项向大连证监局投诉了上市公司。

  公司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进行了自查,因为,该未能反映上市

  公司为其后续综合授信业务提供的真实意图。并且,广发银行为

  中再资源提供的综合授信合同是 2014 年 10 月签署,上市公司所签署

  的协议是 2015 年 9 月 22 日,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同时,广

  发银行为中再资源提供的综合授信将于 2015 年 10 月份到期,并且后

  续综合授信也未批复,合同存在瑕疵。同时,公司也就上述合同签署

  事项向银监局进行了投诉举报。对公司的不利影响最终以法院判

  决为准。

  现鉴于上述事项由于公司印章使用存在的问题已涉及上市公司,

  为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公司本着积极处理的态度,已同广发银行协商处理上述事项,

  以减少不必要的影响。同时,公司也将以此为鉴,加强内部控制,规

  范公司印章管理,避免此类事项的发生,以上市公司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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