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设备部分(项目建设部分):中标之日起150天(五个月)内;项目运维服务部分:建设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政策。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政策。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具体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1年03月05日至2021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时间,节假日除外)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和财政部制定的《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参加辽宁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梦见放炮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电子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两种方式,供应商应同时准备线上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如有缺少视为递交投标文件不成功。线上电子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文件应当完全一致,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签字、盖章的一致性承诺函。如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按照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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